隔壁老王偷情不成反被告强奸

隔壁老王偷情不成反被告强奸

时间: 浏览:298 作者:谭应华律师

案情介绍:

男子老王和女子小叶是上下楼邻居。小叶丈夫白天外出上班,要晚上才回家,小叶一人在家带着小孩。老王经常在楼梯间见到小叶买菜回来,推着小孩,还要提着很多的物品,老王也会提供一些帮助,于是,两个人相识了,互加微信。老王见小叶年轻貌美,衣着暴露,心里想入非非,一有机会趁小叶丈夫没在家,就往她家跑,帮着买一堆的东西,小叶也没好意思拒绝。三番五次,两人关系不可告人。最后,小叶丈夫发现他们两人不寻常关系,追问小叶,小叶无法交待了只好说是遭老王强奸,小叶丈夫要求马上报警。公安民警根据小叶所述事情经过,结合附近视频监控,核实了事发时间和人物,决定对老王刑事拘留。

案件结果:

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嫌疑人老王,检察机关批准逮捕,后因证据不足,退回公安补充侦查了两次,终因证据不足,予以释放。老王已被羁押了八个月,提出国家赔偿。

律师评析:

本案中报案人和嫌疑人均确认有发生关系,报案人坚称被强迫,嫌疑人从始至终否认强迫。仅有楼梯间的视频监控拍到两人出入时间,都和两人所述吻合,无其他证据证明两人在屋内的行为,对于是否强迫各执一词。真实情况暂无法查明,老王存有重大嫌疑,公安机关首先对老王采取刑事拘留,也是案件侦查需要。

经过律师提供辩护意见,公安机关反复侦查,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,称呼亲昵,转账往来非同寻常,推断两人关系暧昧,检察机关最终认定两人通奸,而非强奸。

自古奸情出人命,幸好本案没有人命。老王为此被羁押了八个月,小叶反告强奸也未能得逞,无法向自己丈夫交待,生活终归要平静下来,细细想来,偷情有风险,法律虽管不了那么多,但当事人都为此付了沉重代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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