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为何不愿打债务的官司?真实原因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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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为何不愿打债务的官司?真实原因!

作者:广东商格律师事务所 时间: 浏览:1799

债务纠纷的处理方式要么就是双方协商解决,要不然就只能通过正常的维权渠道来解决了,但很多人会发现部分律师是不愿打与债务相关官司的,这是为何?下面商格来说说真实原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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并不是律师不愿打债务的官司,而是有些案件实在是解决不了,因为根本没有任何的证据可以胜诉,并且还是非常常见的现象,因此主要还是不接比较棘手的官司,其它的还是愿意接的。律师一般不愿意接这几种官司:

1.借款主要用途不合理合法。假如明知道债务人借款是用以非法途径,这一债务大法官也是不可能支撑的。

2.借据过去了诉讼时效期间。民间借款的借据是受时间限制的。假如到还贷時间,三年内你也没有向债务人催收,一旦过去了3年,借据就过去了保存期,这个时候假如被告明确提出而言早已过去了3年,但你又没给3年内向型另一方催收的直接证据,那样的官司,基本上沒有申诉成功的很有可能。

3.沒有收款凭证。如果是好几千.一两万的债务纠纷案件,仅有借据,沒有收款凭证,并且借款的前因后果能讲的很清晰,一般是没有什么情况的。可是如果是超大金额的债务纠纷案件,沒有收款凭证,大法官一般都不容易适用,就算是债务人认可有贷款,大法官也不会适用!终究目前针对虚假诉讼罪的打击是很严格的。

4.仅有收款凭证。很多人把钱借走的情况下过意不去让盆友打借据,結果最终盆友欠钱不还不还,这类情形下假如仅有收款凭证,不好说清晰该笔钱是出借别人的。

相关人员强调,《律师法》施行至今的露出了很多难题,尤其是现阶段律师钟爱非诉讼业务流程,以不从业起诉业务流程为荣的趋向理应引发充分关注和思索。北京大学法学院专家教授陈兴良说,如今律师对起诉业务流程视若未睹,这类趋向不但是律师选择问题,更从侧边体现了在我国法治环境对律师从业危害的情况。与会人士觉得,现阶段律师从业遭遇见面被告方难.问卷调查难.证据调查难等难题,从业自然环境让人焦虑。与会人士希望,新改动的《律师法》理应能够更好地改进律师从业自然环境,标准律师和法院的关联,抵制律师“以非诉讼为荣”的难题。


以上就是商格为大家分享的“律师不愿打债务官司”,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。这个原因主要还是律师们在掌握了相关情况后,对于完全没有胜诉条件的一种拒绝,对于双方都是有好处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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